土地挂牌出让的中标过程遵循以下步骤: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公布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
有意向的竞买人需要按照规定金额交纳保证金,表明其诚意和资格。
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资信证明。
在挂牌文件规定的挂牌起始日期,土地交易场所公布挂牌宗地的详细信息。
竞买人在挂牌期限内可多次报价,价高者得。
如果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或者多个竞买人报价时报价最高者得,则挂牌成交。
竞得人根据《挂牌成交确认书》与市国土房管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中标者需要办理项目审批、环评、安评等相关手续,并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
最后,中标者需按照约定交纳土地出让金和其他相关费用。
请注意,土地挂牌出让同样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但与其他出让方式相比,挂牌出让可能不是现场报价,而是以书面形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