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公证需要到 商标出让人所在地或者商标受让人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办理。具体流程包括:
转让或受让方是公民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转让和受让方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本或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或合同;
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文件(是法人的应提供执照);
该注册商标证书;
公证处的商标申明公证书(视商标局要求)。
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指定的公证处提交商标转让公证申请。确保所有文件均为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公证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细致审核,确认无误后,安排双方到场进行面谈,并签署公证文件。这一步骤确保了转让意愿的真实表达。
公证完成后,等待公证处出具正式的《商标转让公证书》。
建议在办理商标转让公证时,先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或公证机构,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具体要求,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