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籍人士申请公租房需要遵循以下流程和条件:
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第一步:去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申请窗口咨询和填写表格(申请条件请登录市住建委网站咨询),经过“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备案表。
第二步:市和各区每年都要开展公租房摇号工作,您看到摇号公告或者收到摇号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去指定地点进行登记后,参加摇号,摇号过程由公证部门现场监督,摇号结果和选房顺序都会向社会公示。
第三步:公租房具备入住条件后,各区住保办会通知您按照摇号的顺序依次选房,同时签订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申请人身份证;
三房审核备案通知单。
符合廉租、经适、限价三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属重点工程拆迁的可优先配租。
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满一年,能提供暂住证明、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房即可申请公租房。
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石景山区内连续稳定工作5年以上;能提供同期暂住、公积金、社保和纳税证明;本人及申请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申请人家庭收入上限与京籍家庭相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材料,然后按照流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