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损险的报案时效通常为 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车主需要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之内报案,否则可能会影响理赔进度或导致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此外,虽然《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了保险人收到赔偿请求后应当及时核定损失,但保险公司未及时核定损失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采信被保险人委托的评估结论,这也间接说明了及时报案的重要性。
因此,建议车主在发生车辆损失后尽快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理赔过程顺利进行。如果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报案,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并说明情况,以争取最大的理赔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