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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用房税收多少

日期:2025-01-18 22:11:00

综合用房的税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契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契税实行3% ~ 5%的幅度税率,具体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印花税

房地产印花税包括对房地产买卖、产权变动、转移等书立的或领受的房地产凭证征收的税种。税率有两种:

比例税率:适用于房地产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0.05%)、房屋租赁合同(税率为1%)、房产购销合同(税率为0.03%)。

定额税率:适用于房地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税率为每件5元。

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根据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和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在不同城市有所不同,大城市为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为1元。

房产税

自用房产应当按年分期交纳房产税,税率为1.2%,税额等于房产余值乘以税率,房产余值等于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适用于房屋出售,缴纳标准为房屋出售总价的1%或房屋现售价与初购房屋时总价差额的20%。

建议

首次购房:若房屋面积在90平米以下,契税为1%,个人所得税为1%,若面积在90平米以上至144平米以下,契税为1.5%,其他税收同上;若面积在144平米以上,契税为3%,其他税收同上。

二次购房:契税为3%,个人所得税为1%,其他税收同上。

综合用房:具体税率需根据房屋面积、是否为唯一住房等因素综合判断,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获取最准确的税收信息。

请根据最新政策调整和个人情况,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以确保准确理解和遵守相关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