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会会员会费缴纳标准如下:
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0.5%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缴会费。
会员所得各种奖金、津贴、稿费收入以及按劳动保险条例或其他法令规定所领取的各种补助费、救济费、退休金、退职金等,均不缴纳会费。
按照会员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计算缴纳会费。
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上解上级工会组织,60%基层工会留用。
未成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收缴工会筹备金。
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按计提工会经费的10%比例上缴。
工会经费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可以根据工资总额计提入费用的一种基金,一般在月末进行计提,其分录为: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实际缴纳时:借: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综上所述,企业每月应向工会缴纳的经费为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其中60%留用于基层工会,40%上解上级工会。会员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用于缴纳个人会费,且不包括奖金、津贴、稿费等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