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以下几项: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企业章程复印件(含原企业和新企业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复印件
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企业近三年完成的劳务分包业绩情况,提供劳务分包合同,质量验收合格证明
代表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单或质量核验资料,有必要是需提供图纸,照片,工程结算单等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持证上岗人员名单
劳务分包人信息登记表
规范用工承诺书
安全生产责任书
劳务现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含变更记录栏)
企业经理、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及复印件
近三年统计报表
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