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征代建”实际上包含了两个不同的概念:
指城市规划部门确定范围后,由建设单位代替城市人民政府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或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手续。
建设单位负责拆迁现状地上建构筑物、安置现状居民和单位,并将地块交由市政、交通部门、绿化行政部门等行政单位进行管理。
代征用地包括代征道路用地、代征绿化用地、代征其他用地,这些用地不纳入建设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核算范围。
在房地产行业中,代建通常指定制开发,即根据委托方需求,承建方(开发商)从土地获取、产品设计、开发管理和工程施工全过程服务,最终将委托方所需产品提供交付给委托方。
代建是一种房地产销售前置方式,有利于开发商快速回收资金,避免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
代建根据我国合同法、建筑法及地方相关法规,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建设管理,包括前期筹建、设计、勘察、招投标、施工全过程,由项目业主委托代建单位进行代建工作。
总结:
代征主要是政府委托建设单位进行土地征用和相关手续办理,并由市政等部门管理用地的过程。
代建则是房地产开发商受委托负责项目的全过程开发和管理,最终交付给委托方。
这两个概念在实施主体、职责和流程上都有明显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