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的“归并”指的是 将共有房产的产权合并到一个权利人的名下。这通常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当一套房产原本由多个共有人共同拥有,例如夫妻二人各占50%的产权,通过归并手续,可以将其产权合并到一个权利人的名下,通常以其中一方的名义进行登记。
在拆迁或继承等情况下,多个房产可能合并为一个房产,其产权也相应地合并到一个权利人名下。
在赠与或继承过程中,多个共有人可能将他们的产权份额合并到一个权利人的名下,这通常需要办理公证手续以确认产权的转移。
某些特定类型的房产,如原划拨土地上的住房,在办理房地产登记时,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会被记载为“出让”,并在房地产登记簿和房地产权证的附记栏中记载“归并”。
总的来说,房产证上的“归并”是一个涉及将多个共有人名下的产权合并到一个权利人名下的过程,可能涉及赠与、继承、拆迁等多种情况,并且通常需要办理相关的公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