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备门头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商家需要先到辖区内的城管监察中队申报要求办理门头设置许可证,并获得辖区城管中队的意见。
申请书
身份证明(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施工合同及制作说明
门头牌匾设置的位置图及彩色实景现状图
房屋使用权证明(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户外广告牌效果图、产权证等)
携带城管监察中队的意见到各区的便民中心申请办理门头设置许可证。
便民中心审核通过后,商家需返回辖区内的城管监察中队,中队发给商家一份市区户外门头招牌设置门面装修许可证以及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证副本。
商家根据批准文件进行门头施工,完成后需到辖区内的城管监察中队报备并进行现场验收。
验收合格后,城管监察中队会换发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证(正本)。
如实上报门头信息,不可瞒报、谎报或不报。
必须在两份证件中规定的日期内完成施工,若不能按时完工,需要延期也应再向城管部门申请。
建议:
商家在准备材料和报备过程中,务必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通过审批。
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报备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