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的保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这是为现役军人设置的保险,旨在保障因战、因公伤亡的军人及其家属的经济利益。
为军人退役后提供养老保障,确保军人退役后的基本生活。
为军人退役后提供医疗保障,帮助军人更好地融入地方医疗保险体系。
为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提供一定的保险保障。
为军人提供交通意外方面的保险保障。
为在远离军队医疗机构的地区服役的军人提供商业医疗保险。
为军人提供额外的伤亡保险保障。
为退役军人提供失业保险金,帮助其应对失业时的经济压力。
作为军人退休后的养老补充,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设计购买。
以上保险在军人退伍后,可以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需要注意的是,义务兵在服役期间可能不享有全部保险,具体保险种类和条件可能随政策调整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