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险工程包括以下几类:
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抢险修复工程,如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及绿化、防火等。
防汛、排水、供水等水务设施的抢险加固及排涝疏浚工程。
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抢险治理工程。
道路、桥梁、轨道交通等交通设施的抢通、保通、修复、临时处置及技术评估等工程。
房屋建筑和市政、环卫等公共设施的抢险修复工程。
应对易燃易爆等危化类物品必须采取的工程类措施项目。
其他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等事件发生后需要采取措施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
这些工程通常需要立即采取措施以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并可能涉及紧急性、艰难险重和大规模性的特点。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的实施需遵循分类管理、分级负责、规范有序、注重效率的原则,并且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