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期间工资的算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以下是具体的计算方式:
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即春节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农历正月初四至初六(即春节调休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若不能安排补休,则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通常为劳动者的月工资收入,具体计算时可能需要根据公司的月计薪天数和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进行调整。
示例计算
假设某劳动者的月工资为10000元,春节假期中:
初一至初三加班3天,每天的加班工资为:10000元 ÷ 21.75天 × 300% ≈ 1379.31元/天,三天总计约为4137.93元。
初四至初六加班4天,若不能安排补休,每天的加班工资为:10000元 ÷ 21.75天 × 200% ≈ 919.54元/天,四天总计约为3678.16元。
建议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和基数,以便在加班时能够准确计算自己的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在安排加班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避免因计算不准确而引发劳动争议。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