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对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在不同阶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期限最长为37天,包括提请批准逮捕的30天和法定期限的7天。
检察院批捕后,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两个月。但在案情复杂且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情况下,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期限最长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法院一审的审理期限通常为六个月,但可以延长一个月。
二审的审理期限通常为四个月。
综合以上各点,检察院带走嫌疑人的最长期限可能超过两年一个月。具体时长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及法院的审理进度。
建议:
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应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及时与律师沟通,以便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相应的措施。
如果案件涉及复杂情况或延长羁押期限,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