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卡的报销主要分为门诊费用报销和住院费用报销两种情况,具体流程和比例如下:
门诊费用报销
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在职职工:起付线1800元,治疗费用2万元以下,医院就诊报销70%,社区90%;2万元以上,统一报销60%。
退休职工:起付线1300元,治疗费用2万元以下,医院就诊报销85%,社区90%;2万元以上,统一报销80%。
普通门诊、急诊费用个人现金支付,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外购药品时要先在定点医院开具专用处方并加盖医疗保险外购专用章,再到定点药店购药。
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将单据交到单位或社保所,单位或社保所将单据录入企业版,将电子信息及单据申报到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住院费用报销
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一年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
起付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
3万-4万在职90%,退休94%;
4万元以上,在职95%,退休97%。
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
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
参保人员将单据交到单位或社保所,单位或社保所将单据录入企业版,将电子信息及单据申报到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特殊情况下的手工报销
需在居住地社保所进行手工报销。
需全额现金垫付医疗费,然后进行传统手工报销。
需全额现金垫付医疗费,然后进行传统手工报销。
需全额现金垫付医疗费,然后进行传统手工报销。
报销所需材料
有效的社会保障卡是报销的必备条件。
包括门诊收费票据、住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处方、检查单、化验单等原件或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销地点
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在选择的定点医院进行费用结算和报销。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手工报销,参保人员需到居住地社保所办理。
参保人员也可以选择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报销手续。
建议:
参保人员可以拨打社保电话12333咨询具体报销政策和流程。
报销前,请确保所有相关费用单据齐全,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