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条,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进行投诉:
拨打劳动保障客服电话12333或直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
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在投诉时,劳动者应当提供与投诉相关的证据,如工资单、劳动合同等,以便劳动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建议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条的情况时,首先尝试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便尽快解决问题。如果问题复杂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援助,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