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1. 监督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相关规定的情况;
2. 检查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
3. 监督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
4. 核查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5. 监察企业是否遵守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
6. 检查单位支付职工工资的情况;
7. 监督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情况;
8. 核查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9. 监督社会保险金给付情况;
10. 检查单位是否遵守职工福利规定;
11. 监督单位和劳动者遵守职业技能开发规定;
12. 核查社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及证书发放情况;
13. 维护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特别是对于承办境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公民个人出境就业的机构;
14. 处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劳动监察大队通过监督检查,确保劳动法律法规得到贯彻执行,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