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通常指的是国有或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以及由国家管理、使用、运输、汇兑与储存过程中的私人所有的货币。具体来说,公款可以包括:
1.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所有的款项;
2. 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的私人资金款项;
3. 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特定款物;
4. 非国有公司、企业、集体资金,如果可以认定;
5. 特殊形式的货币,如存折、存单、支票、股票、国库券、债券等金融凭证和有价证券。
公款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资金的形成原因、固有性质、最终用途及管理流程等因素。在法律上,公款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任何挪用公款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并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