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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定为工伤

日期:2025-01-11 11:43:13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以下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例如,员工在工厂车间操作机器时受伤。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例如,员工在开始工作前的准备工作或结束工作后的清理工作中受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例如,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遭受他人暴力攻击而受伤。

患职业病的。例如,长期接触有害物质导致的职业病。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例如,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此外,还有一些情形视同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故意犯罪的

醉酒或者吸毒的

自残或者自杀的

如果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