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七工”的管理部门主要涉及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 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管理内容如下:
省财政直管县“五七工”和“家属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后纳入统筹。
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五七工”和“家属工”的身份认定工作,由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市直各成员单位协助配合,各区人民政府、企业主管部门、企业单位具体负责,具体认定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另行制定。
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的国有企业(含国有参股企业)“五七工”和“家属工”的审核、申报工作由企业负责。
已改制重组的原国有企业“五七工”和“家属工”的审核、申报工作,由改制后企业负责。
正处于改制重组或进入破产程序的原国有企业“五七工”和“家属工”的审核、申报工作,由原国有企业改制领导小组或破产清算组负责。
已关闭、破产、解散的原国有企业,无续存企业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可由当地经委或中小企业局负责。
综上所述,“五七工”的管理涉及多个层级和部门,具体管理职责根据企业性质、企业状态以及是否属于省财政直管县等因素而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