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主要管的是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授权或委托的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的履行情况直接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行为。具体到不同的领域,执法的内容和职责有所不同,包括但不限于:
在道路上执行指挥交通、维护交通秩序。
纠正和处罚交通违章行为。
处理交通事故。
维护治安秩序。
实施道路客货运输经营、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政许可。
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检查运政管理和路政管理有关法规的执行情况。
处理侵占、毁坏公路及其设施的行为。
检查交通规费的缴纳情况。
检查客运车辆超员、货运车辆超限运输情况。
接待处理有关人员来信来访。
监督检查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着装仪容风纪。
监督检查交通系统内部公路“三乱”。
管理交通稽查专用装备设施。
按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处理违章行为。
完成省政府批准、有关部门委托的经济检查事项。
维护城市的市容市貌和秩序。
负责公园、街道、公共设施的维护。
查处违章建筑、垃圾乱丢等行为。
监督检查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确保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广告真实、价格公正。
查处虚假广告、价格欺诈、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
监管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
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查处偷排污水、非法排放废气的企业。
确保空气和水质量。
监管农药、种子、农机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
打击假冒伪劣的农业产品。
清理非法出版物、盗版电影、低俗娱乐等。
维护文化市场秩序,保障优质文化产品的传播。
保障道路安全,查处非法运营、超载货车。
维护公路、港口、地方海事等交通领域的安全顺畅。
监管农药、种子、农机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
确保农产品安全,打击假冒伪劣的农业产品。
查处违反农业法律法规的行为。
确保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规范执法行为,防止越权执法和不作为。
综上所述,执法的内容和职责涵盖了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多个领域,旨在通过具体行政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