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更名需要以下手续: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房东和租客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房屋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到房产局或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提交上述材料。
填写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
缴纳税费后,取得缴纳的证明,并领取不动产权证或其他相关证件。
对于公有房屋承租人变更租赁户名,需遵循上海市《关于公有居住房屋变更、分列租赁户名的若干规定》(沪房规范〔2024〕5号),包括提供身份证明、变更租赁户名申请书、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等,并经过出租人受理、初审、审核等程序。
建议:
在进行房租更名前,建议先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相关法律机构,了解具体的手续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完成更名。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以避免因材料缺失或流程错误导致更名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