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船舶是指 乡镇的企事业单位、个人或合伙所有的从事经营性运输的船舶,不包括渔船。这些船舶通常用于客货运输,以及农林业生产、测量、挖沙、采金、防洪等用途。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通航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乡镇船舶,包括乡镇渡口和乡镇船舶修造厂(点)。
此外,乡镇自用船舶是指村(居)民因家庭生活或农副业生产活动使用的非经营性、非水路运输船舶,不包括机动和非机动船舶。这些船舶不得从事渔业生产活动,并且其安全管理由属地政府负责。
建议加强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确保水上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明确乡镇自用船舶的用途和管理职责,以减少事故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