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开的发票作废方法如下:
进入金税盘系统,点击“汇总处理”,查看离线时限。
点击“发票管理”,然后选择“发票作废”下的“未开发票作废”。
填写作废份数,若离线时长为0,则只能作废一张;若离线时长不为0,则可以填写库存份数,一次性作废。
点击“发票查询”查看报送状态,若报送状态为已报送,则注销金税盘;若为报送中或未报送,则等待系统自动上传。
登录开票软件。
登录成功后,点击“发票管理”中的“未开发票作废”。
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要作废的发票种类和作废份数,点击“确定”提示作废成功。
点击“发票管理”中的“发票作废管理”下的“未开发票作废”菜单项。
在弹出的未开发票确认窗口中选择发票类型,系统会自动带出发票代码、当前号码、终止号码及剩余份数,填写需要作废的份数,点击“确定”作废成功。
若申请缴销的发票为非电子发票,需根据“销毁方式说明”进行剪角处理并拍照上传;若为电子发票则无需上传附件。
勾选需缴销的发票信息,选择“缴销类型”,录入“缴销原因说明”,点击“提交缴销”,系统跳转发票缴销预览页面。
登录电子税务局APP,点击“办&查”中的“发票使用”下的“作废代开发票申请”功能菜单。
对于未缴款的代开发票,点击待缴款项下方的“作废”并确认作废成功。
对于未开具的代开发票,点击待开具项下方的“作废”,勾选作废原因后点击确定作废成功。
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操作步骤,以确保未开发票能够顺利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