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增值税发票中,以下是可以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发票类型: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用于抵扣。
从海关取得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用于抵扣。
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业产品,可以按照买价乘以一定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
包括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及桥、闸通行费发票。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
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用于抵扣。
某些特定服务如劳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购买,也可以取得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
需要注意的是,抵扣进项税额时必须满足相关税法规定的条件,如发票的真实性、合规性、用途、时间以及凭证的完整性等。此外,抵扣政策可能随法规的更新而变化,具体情况需参照最新的税法规定和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