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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交付有哪些形式

日期:2025-01-13 08:07:13

动产交付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现实交付

也被称为直接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直接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使受让人取得对动产的直接占有。这是最常见的交付方式。

简易交付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受让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方式实际占有了动产,则于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这种交付方式适用于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的情形。

占有改定

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可以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由出让人继续占有,但在物权让与合同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这种方式适用于出让人需要继续占有动产的场合。

指示交付

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这种方式适用于出让人无法直接交付动产,而通过转让返还请求权来实现物权变动。

拟制交付

出让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如仓单、提单)交给受让人,以代替物的现实交付。这种方式适用于标的物仍由出让人或第三人占有时,受让人取得对物的间接占有。

这些交付方式在不同情况下灵活应用,以确保动产物权的顺利转移和公示。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交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