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所需的资料根据不同的提取原因和情况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公积金提取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特定情况下的额外材料:
基本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需代他人办理,则还需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申请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填写完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或类似表格,需详细记录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提取原因、提取金额等内容,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特定情况下的额外材料
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
购买二手房: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
购买拆迁还建房:提供《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购房全额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以及房地产权证。
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离休退休: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重大疾病或伤害事故:提供相关医疗证明。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出境定居: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各地具体要求的差异
成都:
申请人需携带由单位核实并盖章确认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个人住房公积金卡以及根据提取原因所需的相关材料至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受理。
可能还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书》、评估报告书等其他特定材料。
广东省某市:
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银行卡、购房合同或房产证、购房发票、商业贷款按揭合同、公积金贷款合同、商业贷款借据凭证、公积金贷款放款凭证、商业贷款首次还款明细流水。
注意事项
提供的所有资料要求原件及复印1份,在办理时统一出示。
提取公积金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单位核实职工提取材料后,出具《提取申请书》,单位经办人持上述材料来办理提取业务。
若单位拒绝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者职工账户已转入集中封存户的,职工本人持上述材料来办理相关业务。
请根据具体提取原因和所在地区的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