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是一种国际贸易中的结算方式,主要涉及出口商和进口商之间的货款收取。托收业务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指的是汇票不附带任何货运单据,只附有“非货运单据”(如发票、垫付清单等)的托收方式。
通常用于贸易的从属费用、货款尾数、佣金、样品费的结算以及非贸易结算等。
根据是否附带金融单据和商业单据,跟单托收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附有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
不附有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
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跟单托收又可分为:
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D/P):进口商在支付货款后取得单据。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D/A):进口商承兑汇票后取得单据。
托收涉及的当事人包括:
委托人:也称出票人,通常是出口商,负责与进口商签订的合同条款以及和银行签订的委托收款合同。
付款人:即进口商,是托收业务中应当支付货款的对方。
托收行:出口商委托办理托收业务的银行。
代收行:托收行在进口国的分行或代理行,负责向进口商收取货款。
托收业务中,银行仅作为出口商的受托人,并不承担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