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属物业是指 由政府或镇级单位 拥有并管理的物业。这些物业可以包括住宅、商业、工业等多种类型,并且通常用于满足政府或镇级单位的日常运营需求,如办公、教育、医疗等。
具体到沙溪镇,镇属物业包括沙溪中学、溪角初级中学和镇政府大楼等单位的屋顶,这些屋顶被用于布设光伏设备,并通过自发自用、电费折扣模式进行运营。此外,镇属物业也可以用于出租,例如兴宁市宁中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就曾经对一处商铺进行招租。
镇属物业的管理通常由相关的政府或镇级部门负责,旨在确保物业的有效运营和维护,同时可能也会为租户提供一定的优惠措施,以吸引和支持特定的行业或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