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纠纷起诉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自然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工商查询资料等。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备忘录;
现场工程签证单等。
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进度报告;
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等。
付款通知书;
账目明细;
银行转账记录;
双方往来函件等。
招投标文件;
结算资料和结算审计报告;
施工图纸;
施工记录;
发包方供应材料和设备的证明;
承包方采购材料和设备的证明;
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
国家机关的相关文件。
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计算清单;
计算方法、依据等。
诉讼时效证明(如适用):
诉讼时效起始时间证明。
请确保所有文件均为原件或公证过的复印件,并按照法院要求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