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此外,各地区可能还有额外的奖励假,例如,一些省份规定晚育的女职工可以额外享受60天的生育假,使得总产假天数达到158天。
具体到剖腹产的情况,顺产可享受产假98天 + 奖励假80天 = 178天;剖腹产可享受产假98天 + 剖腹产30天 + 奖励假80天 = 208天。
因此, 在中国,女职工生育的法定产假天数为98天,加上可能的奖励假和额外假期,总产假天数可能在158天至208天之间。建议您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来确定确切的产假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