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缴纳交通违章罚款的方法如下:
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简易处罚决定书的,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携带《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按规定到银行缴纳罚款。北京各银行都可交违章罚款,通过自助交电话费的POS机即可。
可以登录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车辆违章查询栏目,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驾驶证编号,查询违章记录后进行网上缴纳罚款。
也可以使用个人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选择“交通违法罚款”功能,然后选择“缴纳现场处罚罚款”或“接受并缴纳非现场处罚罚款”,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缴费。
持《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及当事人的驾驶证、行驶证到处罚决定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建议选择网上缴纳或银行缴纳的方式,因为这些方法相对便捷且可以避免到交警队排队等候。如果有扣分情况,则必须先去交警队确认违章和扣除分数后,才能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