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进行医保报销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原件。
《佛山市申领医疗保险待遇承诺书》。
医院收费票据、与医院收费票据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收据原件。
住院费用结算单。
出院诊断证明。
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费用结算凭证(如门诊发票、住院预交款收据等)。
本人身份证明、医保卡等相关材料。
邮寄材料时要注意保证材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
确诊不孕不育的门诊病历原件或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