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结算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工程完工后,进行包括乙方、监理、甲方工程人员和预算人员在内的四方验收。
验收合格后,签发合格证书。
乙方汇总整理所有结算资料,包括施工合同、报价单、变更通知单、施工记录、技术经济签证、预算定额、取费定额、调价规定、施工技术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保修书等。
监理审核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并与甲方工程人员和预算人员核对达成一致。
乙方提出结算付款申请,甲方主管领导交财务付款。
根据工程规模、工期和合同约定,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如按月结算、分段结算或竣工后一次结算。
结算过程应遵守《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
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并可能保留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结束后清算。
如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结算价款,可能需要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请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上述步骤,并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