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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城市管理局发布通告规范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

日期:2025-06-30 17:24:00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机动车规范停放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区机动车停放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机动车辆应当在划定的停车泊位或停车场内有序停放,严禁在非停车区域停车。停车时需按照泊位指示方向和停车标识规范停放,不得跨线、逆向停车。

二、临时停车时,机动车驾驶人不应离车,上、下人员或装卸物品后应立即驶离,且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占用公共停车泊位,不得在停车泊位上设置障碍物或从事非停车相关活动;不得擅自拆除、损坏停车设施和标识;不得将停车泊位用于长期堆放物品或其他非停车用途。

四、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城市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妨碍交通秩序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驶离的车辆,将依法进行拖移。

请广大车主及驾驶员自觉遵守停车有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停车秩序。

特此通告。

安阳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