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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打猎补枪时误杀同伴,赔款215万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日期:2025-08-23 17:39:00

据封面新闻,8月23日,记者从黑龙江绥化市中级法院获悉一起打猎误杀同伴的案件。

今年48岁的张彪(化名)是黑龙江庆安县人。2024年9月16日,王小东(化名)和多位朋友一起来到张彪经营的鱼池聚餐,王小东提出晚上想去山上打猎。当日晚19时许,一行人携带气枪、铅弹、热成像设备等,来到新青山林场打猎。

途中,张彪通过热成像发现疑似一只野兔,让同伴停车拿出气枪击杀猎物,王小东到树林里捡猎物时,张彪通过气枪上的瞄准镜观察,误以为猎物还在动,随后又在车上向猎物开了第二枪,正好击中此时经过左侧车窗口的王小东,致使其头部中弹当场倒地,被送往庆安县人民医院途中死亡。

案发后,被告人张彪妻子与被害人王小东家属达成和解协议,赔偿其家属215万元,被害人家属对张彪表示谅解,并出具了刑事谅解书。

2025年4月3日,庆安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刑事判决。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张彪在持气枪狩猎过程中,因疏忽大意误伤他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案发后,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其家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从轻处罚。因此,张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气枪、铅弹、热成像等被依法没收处理。

张彪不服上诉后,6月30日,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考虑被告人张彪的自首情节以及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来源:封面新闻、绥化市中级法院

审核:陈兆龙 编辑:张雪子 校对:解明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