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南宁市委批准,南宁市纪委监委对南宁市石门公园原主任李志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志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志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党的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南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南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志辉开除党籍处分;由南宁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陆海清
校对:杨芳春
责编:黎南茜
值班编审: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