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泰安交警发布:
不戴头盔还闯信号灯,终酿事故,后悔莫及。
案例回顾
泰山大街光彩大市场路段一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由东向西行驶至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与左转弯行驶的小型轿车相撞,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两车受损。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电动车驾驶人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逆行、闯红灯......这些违法行为都是在拿生命当“赌注”,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
不闯红灯
01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各行其道
02
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非机动车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通过路口要观望
03
在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不观察路口两侧来车,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安全骑行
04
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雨天撑伞、接打手机等行为会导致骑车人分心驾驶,易引发事故。
警惕安全风险
05
应当与大型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行车时不要与大车并行,更不能抢行。路口等候时,至少应当与大型车辆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此外,一定要牢记,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泰安交警提醒您,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驾乘电动自行车请遵守信号灯指示,经过路口时提前减速,仔细观察,确保安全后谨慎通过!
(大众新闻记者 王洪涛 实习生 蔡芹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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