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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孤儿怎么处理

日期:2025-01-06 18:47:30

国内孤儿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亲属抚养

孤儿的监护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确定。孤儿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要依法承担抚养义务、履行监护职责。鼓励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担任孤儿监护人。没有前述监护人的,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孤儿合法权益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机构养育

对于没有亲属和其他监护人抚养的孤儿,经依法公告后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可以在社区购买、租赁房屋,或在机构内部建造单元式居所,为孤儿提供家庭式养育。公安部门应及时为孤儿办理儿童福利机构集体户口。

家庭寄养

由孤儿父母生前所在单位或者孤儿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可由监护人对有抚养意愿和抚养能力的家庭进行评估,选择抚育条件较好的家庭开展委托监护或者家庭寄养,并给予养育费用补贴,当地政府可酌情给予劳务补贴。

依法收养

收养孤儿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办理。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等条件。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政府救助

地方各级财政要将孤儿基本生活费列入预算,省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投入,保障孤儿基本生活费所需资金。孤儿的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长期安置

对于地震等自然灾害中的孤儿,要尽量尽快将其与其他受灾群众分开,一方面尽快帮助他们查找父母和亲属,一方面尽快把他们妥善安置到条件较好的福利机构和公办学校,暂时集中养育或在学校寄宿。民政部协调安置安置有困难的孤儿。

这些措施体现了国家对孤儿的关爱和重视,旨在确保孤儿能够得到有效抚养和照顾,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