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报销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0-4万元以下报销85%
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
8万元以上报销95%
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20余种疾病。
一些城市如北京,对于符合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高额费用,可进行“二次报销”。
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
对于符合规定的门诊慢性病患者,发放《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并按照相应的时间享受相关待遇。
包括恶性肿瘤治疗(化学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以及中医药抗肿瘤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精神类大病治疗(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躁狂症、强迫症等)。
需要注意的是,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和比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