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成立保安公司,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和手续进行:
确定公司名称并进行核名,准备《保安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
向所在地公安局和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申请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等。
公安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会同分局进行现场核查,审核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审核通过后,获得《保安服务经营许可证》。
携带《保安服务经营许可证》和预核名通知单到工商局办理保安公司执照。
聘请公司员工,包括普通保安员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具备二级保安师证)。
对公司管理人员和保安员进行政审、业务培训、体检等相关程序和手续。
租赁实际经营的场地,并购买必要的保安服务业务用到的设备和设施。
开立临时银行账户,缴纳注册资本。
持营业执照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
开立正式银行账户,并办理社保登记等相关手续。
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保安防范设施。
完成其他需要办理的手续,如开具发票等。
在取得所有必要资质和手续后,保安公司可正式开展保安服务业务。
建议:
在整个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和手续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因资料问题导致审批延误。
提前规划好公司场地、设备和人员培训,确保公司成立后能够立即投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