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营销通常指的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或商业道德,通过不正当手段进行产品或服务的推广和销售的行为。以下行为可能构成非法营销:
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未经许可从事证券、期货、保险等业务。
未经许可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扰乱市场秩序。
倒卖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口的废弃物。
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如倒卖外汇、执照以及有伤风化的物品等。
非法营销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还破坏了市场秩序,因此,相关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建议企业和个人在开展营销活动时,务必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以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