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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移送包括哪些

日期:2025-01-12 21:59:12

审计移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案件线索移送处理事项:

审计发现的被审计(调查)单位和有关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需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单位追究刑事、党纪政纪责任和行政处罚的案件线索或者处理处罚的事项。

非案件线索移送处理事项:

不属于审计机关法定处理权限范围,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纠正、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人员党纪、政纪、法纪责任的事项。

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

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的受案范围及立案标准的相关规定,分别移送监察机关或公安机关查处。

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线索:

对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按照组织和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移送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

需要其他部门处理处罚的事项:

审计发现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处罚的事项,应当依法向有关部门移送。

涉及垂直管理部门或涉嫌违法的案件线索:

这类线索移送有管辖权限的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影响较大、问题较严重的涉及党风政风等问题线索:

交委局机关相关室办理。

线索清晰、内容较为简单的问题线索:

由预防腐败室直接调查处理。

这些内容体现了审计机关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后,依法将相关问题和线索移送给不同主管机关或部门,以便进一步核查、处理或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