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传唤属于 行政强制措施。具体来说,它是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使用强制方法将其带至公安机关或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此外,强制传唤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到知道案情的公民不愿意配合侦查工作时,强制要求传唤的一种措施。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综上所述,强制传唤是一种具有法律依据的行政强制措施,用于确保行政决定的执行和案件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