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受财务多久算受贿的问题,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受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可认定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之间可认定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受贿行为的认定不仅仅基于收受财物的时间,更重要的是看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如果收钱时已经明确知道对方是为了谋求利益,并且已经答应或已经完成了相关事务,那么无论钱款是在多久后收到的,都可能构成受贿罪。
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收受财物后,在合理期限内(如一个月内)主动退还或上交,并且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意图,这种行为可以认定为“及时退还或上交”,从而不构成受贿罪。
即使财物在收受后经过一段时间才上交,但如果能够证明国家工作人员在收受财物时已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意图,或者因自身或其关联人员被查处而退还或上交,这种行为仍可能被视为受贿。
综上所述,收受财务是否算作受贿,主要取决于是否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财物的退还或上交是否及时。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收受财物时已有明确的受贿意图,并且没有及时退还或上交,那么无论时间间隔多久,这种行为都可能被认定为受贿。相反,如果能够证明行为人在收受财物后及时退还或上交,并且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那么这种行为通常不会被视为受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