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相受贿是指 以非直接的方式向他人提供利益,以达到影响其决策或行为的目的。这种行为通常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规章制度的监管,以避免被视为明目张胆的贿赂行为。变相贿赂可能包括通过礼物、款待、佣金、回扣、潜规则等方式来影响他人的决策,从而获得不正当的利益。尽管变相贿赂不像明目张胆的贿赂行为那样直接,但它仍然具有贿赂的本质,对公正、诚信和公平的原则构成了威胁。
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通过虚构交易、虚报价格等手段进行受贿。
国家工作人员以他人名义持有股份,并从中获得分红。
国家工作人员与他人合作投资,但并未实际出资,却获得利益。
国家工作人员将他人财物委托给自己理财,并从中获得利益。
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赌资来源于他人财物。
国家工作人员不实际工作,却获得薪酬。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国家工作人员以他人名义持有财产,但权属未发生变更。
需要注意的是,变相受贿虽然形式隐蔽,但依然属于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您发现身边存在变相受贿的行为,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