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保全措施主要分为三种类型,其期限分别如下:
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法院应当在5日内作出裁定;
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5日内作出裁定;
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接受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
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
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益的期限不得超过3年;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最迟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7日前向保全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裁定解除保全;
对情况紧急的,须在48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
综上所述,法院保全措施的期限根据不同财产类型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但总体上,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3年。对于续行保全,必须在保全期限届满前提出,否则将可能面临无法续行的法律后果。
建议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续行申请,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