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单独选址的用地类型包括:
如发电厂、变电站等。
如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
如水库、大坝、灌溉系统等。
如煤矿、金属矿等。
如军事基地、雷达站等。
此外,道路、管线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大部分在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外,小部分在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内的,也可以整体作为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需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且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对于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需要由国务院批准;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