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编教师的调动问题,原学校校长通常没有最终的决定权,因为教师的人事权在教育局而不在学校。教师调动的一般流程包括:
1. 教师向教育局人事股提出调动申请;
2. 找原学校校长签字;
3. 教育局人事股根据申请和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和批准。
如果原校长不放人,可能是因为以下原因:
教师缺编:如果学校教师不足,校长可能难以安排课程,因此会考虑是否同意教师调动。
与校长有冲突:如果教师与校长在工作中有矛盾,校长可能会故意设置障碍,增加教师调动的难度。
没有合适替代人选:如果学校没有新的教师可以填补调动教师留下的空缺,校长可能不得不拒绝调动申请。
特殊情况: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或政策限制,导致校长不能轻易同意教师调动。
建议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可以尝试与校长沟通,或者通过教育局人事股了解具体的调动流程和可能存在的问题。如果必要,也可以寻求上级单位或熟悉的关系人协助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