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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进项转出

日期:2025-01-12 23:03:47

进项税额转出通常指的是企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不能将之前抵扣的进项税额用于销项税额的计算,而需要将这些税额转出到其他会计科目中。以下是进项税额转出的几种常见情形:

改变用途

购进的货物、服务或无形资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非正常损失

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如管理不善导致的丢失、变质、被盗,或违反法规被没收、销毁等。

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应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

不动产

取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

特殊项目

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

其他情形

购货方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

购进的货物或服务用于非应税项目。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时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

当发生上述情形之一时,企业需要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将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到销项税额中,并在会计记录中做出相应的调整。